各处室、级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鲁教体发[2016]1号)和2016年新修编的《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泰教办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泰山学院附属中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方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泰山学院附属中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