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电话、救济途径
作者: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22-08-16 09:09:00 浏览次数:2791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数700人,招生咨询电话:8487101、8486405

为做好2022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经学校研究特制定2022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人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二、招生原则与方法 

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泰山区教体局制定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依据国家、省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采用“一网通办”的方式,招生过程中同步采集信息报名、招生录取、注册学籍。坚持按计划控班额原则。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泰山区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手机通过“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查询结果等,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招生过程中入学信息登记、证件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入学信息的,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信息的,家长需上传或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四码查验、体温检测、分流疏导;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学校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入学条件

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须为100%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学校依据近四年招生的数据库信息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所需材料:

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固定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

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三代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具有泰山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租住房屋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需提供户口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实际工作、居住,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注册一年以上的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泰安市或泰山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若住址学区所在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2.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积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简化流程,建立入学快速安置“绿色通道”。积极响应我市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部署,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3.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中小学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少年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制定应急预案;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聚集密度,凡家长到校咨询政策、审核材料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方可入校,招生期间从严从细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不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不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风险防控。要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对于与招生相关的突发事件、存在安全稳定隐患的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对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宣传内容客观真实,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要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现“阳光招生”。

(五)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管理,切实规范招生秩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秦洁新  张秀东

副组长: 穆雪梅  赵国强  贾贞锋  苏凡恭  张卫国

成  员:吴  磊  张  蓉  于学鹏  赵立民  张义学  

戴金山  陈  伟

 

监督小组

组  长:张秀东

成  员:张  蓉  戴金山

疫情防控组

组  长:穆雪梅

成  员:张义学  陈  锋

工作小组

组  长:赵国强  苏凡恭

成  员:于学鹏  周  蓉  王文超  刘  勇  宗  健  

刘广德  周琳青  李枫礼  尹刚  

    现场资格审查、入户实地调查、随时抽查安排表附后

舆情监控组

组  长:贾贞锋

成  员:吴  磊  于学鹏  陈 伟  孟丽丽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张卫国

成  员:赵立民  孙兆伟

六、工作流程

1.制定学校2022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8月16日。

2.安排教务处工作人员值班:8月16日。

3.召开招生工作人员会议:8月16日。

4.招生工作准备:8月17-22日。

5.信息填报:8月18日、19日。

6.信息汇总:8月20日。

7.资格审核:8月25-27日。

8.统筹安排:8月28日。

9.新生录取:8月29日。

10.录取查询:8月30日。

11.新生报到:8月31日。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