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22-07-01 00:00:00 浏览次数:1538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泰教发〔2014〕36号),在学习领会《考核办法》中关于考核内容以及师德“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后,针对学校实际,考核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将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全体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  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  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第八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关爱学生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条: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第十二条:争取人人参与家访,对于服务区学生,生生都要访到,个别学生有针对性家访。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第四章  教书育人

第十三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第十五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第五章  为人师表

第十七条: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第二十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第六章  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第二十二条: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第二十三条: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组   长:学校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班子成员

组   员:部门负责人

(二)组织评议

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每学期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家长测评及学生测评。

教师评议:每学年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对涉及到“十条高压线”,情况属实,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学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三)综合评定

每学年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参照省市师德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当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

2.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社会好评,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认可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德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在师德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评价60分及以上)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优秀者,可作为当年“学校师德先进个人” 表彰奖励候选人,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除扣发“职业道德”的分值外,还要扣发当月30%的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标准

 

教师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采用扣分制的办法,某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得分累计。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参考

分值




爱国

守法

16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2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令行禁止,廉洁从教,自觉维护良好的师风和校风。

3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知荣明耻,诚信友善,言行文明,洁身自爱。

2


不参加邪教等反动组织,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不散布损害国家和社会的言论。 

3


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3


敬业

奉献

16分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 

3

有强烈的责任心,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勤奋工作、甘为人梯、潜心育人、乐于奉献。

2


精益求精,认真完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不备课、无教案不上课。

3


严谨治教,不擅自停课缺课,不擅离职守,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3


积极承担学校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钻研业务,承担教科研任务,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3


尊重家长,密切家校联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不嘲讽训斥学生家长,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2


关爱

学生

20分

坚持以生为本,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2

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责令学生停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班级,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2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并保护学生的隐私,不透露学生隐私,不公布学生考试名次。

2


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批评教育方式得当,不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2


树立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先于学生撤离险境。

3


主动关心帮助学困生、家庭贫困的学生和留守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内在动力,不强行代替学生做出任何关于未来的选择。

2


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家庭、民族、个性不同的学生一视同仁,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座位、考场和实施不正当奖惩。 

2


教书

育人

18分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2

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提高课堂实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坚持德育为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和行为习惯,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德育、诚信渗透到教学、服务、管理等工作之中,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价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2


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优化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


经常进行家访,家校共同育人。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的学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

2


为人

师表

20分

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2

恪守师德规范,自觉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师德规定,坚守高尚情操,不说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话,不做有损于教育形象的事。

2


不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3


不泄露各级各类考试内容,不组织不参与学生各级各类考试作弊,对学生的作弊行为及时制止,正确处理。

3


不对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3


不参与赌博,不在课堂上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在酒后进教室。

2


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报刊,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

2


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向学生、家长收受、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3


勤于

学习

10分

勤于学习,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提高专业素养,改善知识结构。按年度修满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学分。

2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教育活动,坚持“修身、敬业、爱生”,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3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3


崇尚科学精神,理论联系实际,潜心钻研业务,敢于教育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

2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师徒结对制度

一、指导思想

启动青蓝工程,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使青年教师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教育岗位的基本要求,实现师德、教学艺术和教育管理能力的同步提高,做一名合格的中学教师,进而为成为好教师、名教师创造条件。同时也是对骨干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的促进。

 二、青蓝工程参与对象

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青年教师。

三、青蓝工程结业年限

青蓝工程结对周期为三年。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结业。

四、青蓝工程的要求

1、青蓝工程以师徒结对为基本形式,同时不断拓宽实施渠道,向校外拓展,寻求专家的指导与帮助,力求形式多样,各具特色,长期坚持,注重实效。

2、青蓝工程的实施,要做好指导教师的选择和师徒的合理组合。指导教师应是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管理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指导教师的选择采取校内外并进、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法。师徒组合采取组织安排并征得双方同意或双向选择、自愿组合并举的办法。

3、青蓝工程的推进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突出一个重点进行强化训练,努力提高青方教师的师德水准、教学基本功和班级管理的实际水平。学校努力为青方教师搭建施展自己的舞台,每学年开展教学汇报展示活动。

五、对青蓝工程的过程管理

1、每学年初,进行一次青蓝工程结对仪式,确定新的师徒对子,表彰效果好的对子,宣布合格结业的青年教师。

2、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抽查,严格考评环节,谨防走过场。

3、在青蓝双方完成考核工作后,及时进行青蓝工程结业总结,发给结业证书。

六、青蓝工程的考核验收

青蓝工程的考核验收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教学业务考核:通过公开课、示范课或教学比赛等方法进行;二是班级管理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专门进行;三是教科研能力考核:通过参与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情况由教科室进行考核。

七、对青蓝工程的领导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同时成立青蓝工程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见附(1)

2、制定好青蓝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科学安排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

3、逐步完善青蓝工程激励机制。一方面把青蓝工程活动情况作为先进教研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另一方面建立评选和表彰优秀师徒的制度,鼓励师徒双方互教互助,尽心尽职,努力创造出更为出色的成绩。此外,对指导教师付出的劳动,酌情给予奖励。每学年末,学校根据双方的责职及考核内容的规定,凡完成全部考核内容的师徒视为合格,再评出优秀师徒(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分别予以奖励。

4、严格执行青蓝工程工作记载和检查制度。

 

附1:青蓝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  员:各部门、级部负责人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教职工外出学习及返校研讨的规定

 

为及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思想、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职工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教职工外出学习及返校研讨工作规定如下。

一、事前要审批。外出学习考察等必须经学校批准,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外出。经学校批准后,责任人要提前计划,精心准备,确保效果。

二、学习要认真。外出学习考察期间必须认真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并作好详细的学习考察记录和心得,不得私自行动。外出学习考察规定的时间结束,必须按期准时返回学校,不得在外擅自逗留,延迟返校时间。

三、总结要报告。外出学习考察返校后,必须将学到的先进思想、办学理念,先进的管理和教学经验、学习心得等认真总结,并撰写出书面学习考察报告。

四、返校要研讨。外出学习考察的教职工必须根据学习考察报告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将先进的思想、经验在学科教研室或处室全体人员中进行广泛的交流、研讨,涉及全校性的内容,返校后要在全校范围内汇报、交流研讨。

五、报销要规范。外出学习考察的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交流和研讨活动后,由教研室主任或相应单位的处室(所)、级部主任在书面学习考察报告上签字后,持书面学习考察报告到学校办理签字报销手续,不进行交流研讨的,一律不办理报销手续。

 


 

为提高教师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自主化发展,实现教师的分层培养、发挥骨干教师的激励、带头作用。泰山学院附中对获得泰安市“泰山教学新星”“教坛英才”“泰山名师”“功勋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如下:

 一、名师培养与作用的发挥

(一)教学新星、教坛英才

1.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和市区级以上教研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在本校学科教学中起带头作用,每学年向校级以上举行1-2次公开课,并承担外地来校的观摩活动。
  2. 积极响应学校安排,从事班级管理、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从事教育教学、德育管理或科研管理工作,并担任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调研和评审活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德育管理定期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
  3.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实验,有关课题在本市以上立项,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果,注意积累总结教改经验和教学成果,每年有文章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
  4.主动承担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教师的责任,并培养出2-3名青年教师,在三年内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校(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教研和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承担起每学期学校组织的“名师和骨干教师业务成长档案”的评定工作。

6.师训科和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学新星、教坛英才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职期间的待遇。教学新星、教坛英才如不直接担任本学科教学任务,其相应称号自动取消。

(二)泰山名师

1.在本校学科教学中起带头作用,每学年在学科教研室内举行1-2次公开课,并承担外地来校的观摩活动。在常规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每学期编印任教年级的单元测试题。   

2.积极响应学校安排,从事班级管理、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从事教育教学、德育管理或科研管理工作。
  3.三年中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名中至少有1人获得校(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奖项,听评青年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14节。

4.必须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明确的自学进修计划,除学历进修和继续学习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书籍外,还必须经常阅读本学科专业刊物,并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的学时数。积极参加本校组织学科带头人的理论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学科组沙龙活动,每学年至少有两次正式发言。
   5.师训科和学术委对泰山名师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职期间的待遇。泰山名师如不直接担任本学科教学任务,其相应称号自动取消。

(三)功勋教师

1.学科带头人在工作中应勇挑重担,熟练地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每年至少上两节以上多媒体课,近两年工作量不低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平均水平。

2.承担本校、市区范围内本学科示范课、研讨课和观摩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参加专题讲座不少于6课时。
 3.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良好,成绩显著。

4.近三年每学期所教学科统考成绩名列本学科同层次前位次。并适当承担一定的青年教师指导和教研教改任务,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要向校师训科提交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论文或经验交流文章并要求发表。
  5.师训科和学术委员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任职期间的待遇。
  6.积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学年至少研读两本理论专著及两种教育教学期刊,并结合教学实践认真做好有质量的教学札记;提高自身的现代化教育技能,计算机达到中级以上水平。积极参加本校组织的学科带头人理论研讨会、教学经验交流会或者学科组沙龙活动,每年至少两次正式发言。

二、名师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过程性管理,明确责任与义务的统一,合理规划个人和学校发展目标,真是落实“责、权、利”的统一,学校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名师”管理

1.师训科具体组织负责管理各级名师,设立名师档案,工作调度,进行常规管理,为名师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建立各级名师定期考核、科学评估与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师训科负责对各级名师每学年进行一次初步考核,每学年从教学绩效、科研绩效、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和个人取得的各级各类评比成果上综合评价名师的工作成效,并提出考核意见;对未能履行有关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将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撤消其称号,停发本学年的奖励工资。

3.学校为各级名师创造进修学习、深造提高的条件和机会,包括参加县、市及以上各类研修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参加提高学历层次、更新知识结构的继续教育。

4.名师必须每学年订一份本学科学术期刊。

(二)名师待遇

1.对各级名师在科研立项、进修提高、学术交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资助或补助一定的科研经费,优先出席本学科的有关学术会议,并为其提供进修、国内考察等机会。

2.各级名师必须在教学中发挥带头作用,经师训科考核能够履行其职责,每学年末一次性发放奖励。

3.对各级名师在评优、职称评聘和工资晋升等方面实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