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附属中学组织学习《〈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
作者: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22-12-14 16:43:58 浏览次数:800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12月12日上午,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共同学习《〈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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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成员、副校长张卫国就条例实施细则的背景、意义和价值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分别从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学实验安全、活动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方面内容结合学校工作进行阐释,一并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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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书记贾贞锋同志强调,要加强宣传宣讲工作,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传达给全校师生;要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根本原则;要加强巡查,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加强责任落实,扛起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齐抓共管,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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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干部通过学习,对学校安全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各科室表示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自己的岗位上,既管业务,又管安全,把校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全力为师生打造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为学校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