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08 17:00:00 浏览次数:1232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教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教育教学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学校在职的全体教职工;

(二)学校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职、义务消防队员;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学校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学校、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师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学校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春季和秋季份各组织一次。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一次;

(六)学校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全体教职工不和部门职责及权利限,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部门均应成立消防安全组织,以加强对学校和部门的消防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  学校的消防安全组织称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部门的消防安全组织称为消防工作组。

第四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部门消防工作组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确定三至五名成员。

第六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和权限:

(一)领导学校的整体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确定学校消防工作会议、例会议题;

(四)对部门重大消防安全事项做出决策;

(五)启动火灾等紧急情况响应和处置程序;

(六)指导部门消防工作组开展工作。

第七条  部门消防工作组职责和权限:

(一)领导本部门的整体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部门执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实施监督;

(三)确定部门消防工作会议、例会议题;

(四)对部门重大消防安全事项做出决策;

(五)启动部门火灾等紧急情况响应和处置程序。

第八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与权限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全学校各有关部门,并根据学校、部门的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文件起草、发放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部门消防工作组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三条  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一)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和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和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消防安全管理分管校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发;

(三)学校预案每年十二月修订一次,部门预案六月和十二月分别修订一次。

第四条  预案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二)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四)处置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救护等。

第五条  预案的演练

(一)学校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部门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

(二)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预案涉及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四)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置明显标志。

第六条  学校演练记录和档案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负责整理。部门的演练记录和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整理。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消防安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解决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每年一月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的消防工作计划;十二月召开消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向教职工大会报告本年度消防体系运行情况,通报全年消防安全事故、表彰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  学校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周的周五。职能科室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时间为每周周一。会议情况要体现在会议记录中。

第四条  重大节假日(即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的节前,要适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布置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执行节假日消防安全值班制度,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

第五条  学校发生重大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召开现场会或专项消防工作会议,总结教训,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并学习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听取科室、员工的消防工作汇报或建议,研究学校消防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布置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

第七条  学校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召集,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职能科室例会由科室负责人召集,视情确定参会相关人员。

第八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不得缺席、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及时补会。

第九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席和大声喧哗。

第十条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

第十一条  学校举办的会议均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职能科室会议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组组要开好班前班后会。班前会要布置消防重点工作,当班要利用技防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班后会要总结当班消防安全工作,

总结交流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教训,表彰好人好事,批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现象。

第十三条  学校主要领导要积极参加省、市、区政府、消防部门的重要会议,贯彻执行上级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及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参加上级或学校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  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  消防设施器材和维护管理要求:

1.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2.每日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3.每月对室内、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水源、水压、水龙带、水枪等有无问题。

第五条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负责管理。

第二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学校的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科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  对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报警、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