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附属中学许可收费清单
作者: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22-09-08 09:14:59 浏览次数:1869

1.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民办幼儿园保 教费、住宿费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民办义务教育 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非 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3.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非营 利性民办高中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高 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4.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学费,民办中 等职业学校高于财政补助部分的学费可以向学生收取。非营利 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由学校根据项目成本及 有关情况,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 相关部门对定调价申请审核后形成制定价格建议,按照价格管 理权限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5.幼儿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等。

6.幼儿园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 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代 收费项目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等。

7.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 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等。

8. 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 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 保险费、教辅材料费、高中课本费等。学校向学生推荐教辅材 料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教辅材料管理规定。